2022-09-30 07:13
近日,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公开征求意见建议通知《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支持“浙有善育”促进优生优育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其中提到,提高0-6岁婴幼儿医保报销比例,0-6岁婴幼儿基本医保报销比例比普通城乡居民提高10个百分点左右;要制定不孕症治疗的人工授精、试管婴儿等与辅助生殖技术相关的医疗服务价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适时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全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集《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支持“浙有善育”促进优生优育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和建议的通知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 《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我局起草了《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支持“浙有善育”促进优生优育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5月7日(星期六)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反馈至我局改革发展司。
电子邮件:834191950@qq.com
电话:
传真:
地址: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改革发展处(杭州市密渡桥路51-1号,邮编310005)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2022年5月5日
附件: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支持“浙江省好教育”推进优生优育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市、县(市、区)医疗保障局:
根据我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关于加快建设育儿友好型社会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为全力支持优生优育工作,在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持续运行的基础上,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1.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政策(一)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
以在职职工身份参加我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原则上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一致。具体基数和费率由各统筹地区确定,个人缴纳。
生育津贴计算基数口径与上年度缴费基数一致。
(二)统一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方式。
生育医疗费用(含产前检查和计划生育医疗费用)按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统一支付,实现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同步做好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和待遇保障、新生儿参保保障工作。
(三)统一生育保险待遇等待期。
生育保险待遇开始时间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致。连续6个月未完成生育津贴待遇支付的,各地可在支付满6个月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发。
(四)扩大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分娩镇痛、孕早期胎儿结构超声筛查、胎儿系统彩超检查等。将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制定不孕症治疗的人工授精、试管婴儿等辅助生殖技术相关医疗服务价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适时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五)落实生育保险待遇政策。
确保参保女职工生育三个子女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待遇。
二、进一步提高婴幼儿医疗保障待遇。
(6)提高0-6岁婴幼儿医保报销比例。
0-6岁婴幼儿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比普通城乡居民高10%左右。
(七)扩大特殊疾病保障范围。
癫痫和儿童孤独症将纳入门诊特殊疾病管理,报销比例按住院政策执行。
第三,进一步优化医疗保险的生育服务能力。
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政策解读和信息发布,及时听取民意,回应社会关切。
(浙江省医保局网站)
女性结扎后仍可取卵,但不能做人工授精。人工授精需要输卵管通畅。但可以做试管婴儿,适合输卵管阻塞,也可以先做输卵管再通再尝试怀孕,酌情治疗。
人工授精是针对男性不育的,只有在输卵管通畅的情况下才能做。
人工授精是针对男性不育的,只有在输卵管通畅的情况下才能做。结扎只能做
做个试管婴儿。或者考虑输卵管吻合术后怀孕。
女性结扎是将输卵管结扎使输卵管不通,从而阻止精子和卵子相遇达到避孕效果。女性结扎后仍可做试管婴儿,但不能做人工授精。因为人工受精是把精子过滤后送到阴道和子宫,因为输卵管结扎,精子和卵子不会相遇形成受精卵;另一方面,体外受精将体外受精的胚胎送入子宫腔进行植入。如果想再次怀孕,可以先做输卵管再通或者试管婴儿。
女人结扎可以人工受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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